【作者简介】马元喜,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后,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统理论及指数化研究”(16ZDA05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效能’转化的经验与启示”(22AZD091)阶段成果。
【摘要】党的二十大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彰显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现代化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实现了对传统现代化老路的超越,改变了长期以来传统现代化模式垄断发展话语的格局,为经济发展贡献新方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以生态底色为导向,绘就出现代化事业的新图景,开创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作为现代化新道路,其提出并非形而上的产物,而是反思“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结果,是以生命共同体、生态优先、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基本向度,孕育着生活与生态、发展与保护、公益与私利同频共振的生态蕴涵。从实践来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非自然生成并有效运作,而是需要不断完善治理理念、制度体系、主体结构和治理方式,从而站在现代化与生态化协同共进的高度谋划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绿色繁荣。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主义;绿色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阐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意味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一种价值规范。由此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现代化事业注入生态柔性因子,注重发展的包容性与全面性,是我们党思考民族复兴与社会进步的理论创造,致力于实现民生福祉与环境权益的“并联式”增进,走上了一条以生态逻辑为导向的发展之路,开创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是故,在“第二个百年目标”旋即起航的历史交汇点,党的二十大统筹中远景目标谋划,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做出重要部署,提出以低碳绿色方式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展示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向度,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意涵,勾勒出一幅高质量发展的新图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基于对现代化规律的深刻思考而逐步提出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伟大创举。事实上,自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命题之后,学界对其已有诸多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以“涵义”为导向的阐释性研究,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承续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论断,将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作为指导理念,致力于推动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是实现动态均衡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二是以“逻辑”为导向的推理性研究,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是对现代化道路的全新设计,摒弃了传统现代化老路,跳脱了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现代化陷进”,走上能够满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实现人民生态幸福的新道路。三是以“方法”为导向的实操性研究,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可以通过科技创新、法治建设等途径来实现,并最终通过物与人的现代化相统一来评价其成效。概而论之,国内学界主要从理论视角切入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学理分析,为现代化建设远景提供方向与进路依循。其中,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提出而言,通过比较的视角,得出“资本导向”律令是引致发展与保护失衡的重要原因,而这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成背景。但是,此律令只是资本主义社会话语体系的构成内容与体现。事实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出场也有其独特的话语基础。通过剖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生成的话语基础,能够洞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生意蕴。就此而言,这意味着对此行为现象进行研究的有效方式是对社会话语某种形式的分析。基于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在反思特定话语体系基础上,对其语词及内涵进行再构的行为结果。因此,本文的研究旨趣是从话语反思及再构两方面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展开论述。一方面,话语反思是揭示社会行为现象生成的重要矢量。当然,这就需要辨别那些“管控”社会行为现象的主导话语。主导话语形塑行为取向及其相互关系,同时借助权力结构遥控行为现象的不断重现。因此,通过对传统现代化依附的主导话语进行反思,能够精准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出场逻辑。另一方面,话语再构是促进社会行为转型的关键变量。话语再构是由新词项共现的结构化链接完成的。在对传统话语体系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再构新词项,并赋予其特定内涵,通过新词项的结构化链接,编织一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话语体系,不断厚植发展新情景,从而走上一条新型现代化之路。一般而言,任何现代化道路都存在着发展与保护的博弈,但科学的发展方式是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这种发展概念不同于我们通常理解的增长概念,后者通常只关注人的物质需求,忽视人的综合处境,其生成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即“发展主义”话语体系所形塑的偏袒性制度环境。所谓“发展主义”,意在强调经济增长的至上性,其本质是对发展意涵的狭隘化、片面化。因此,“发展主义”话语体系有一种执着于“物质增长”的倾向,而这种偏好惯例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政策取向与制度设计。如果从回顾的视角来看,无论是“工业化”“四个现代化”,还是“中国式现代化”,都是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话语下展开的,都是主张通过全面、均衡的发展方式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生活条件的需求。虽然,中国曾走过一段被“发展主义”话语体系支配的发展历程,但探索解构其话语体系的发展类型也在持续进行中。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正是一种以保护与发展并举为价值引领的现代化新类型,开辟了一条通往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康庄大道。同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非要否定现代化,而是以反思性方式挽救现代化事业于危难之际,从而有效回应发展新阶段所面临人类生存难题。通过比照不同现代化类型可以发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凸显了人与自然关系在谋划发展布局中的全局性影响。这无论如何都是人类现代化探索历程中的第一次。当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非自然生成,而是有其自身独特的出场逻辑,是在解构“发展主义”话语体系基础上实现的,体现为出于新发展阶段的理论需要、新发展动力的现实需要和新发展理念的价值需要。一是契合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需要。纵观世界现代化史,可以说经济成败对现代化建设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基于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经济发展而言,中国在追赶世界先进水平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以就国内生产总值而言,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78.7亿元快速跃升至2022年的1210207亿元,经济总量增长约为 327.98倍,并于2010年后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效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建成了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小康社会。当然,经济发展是一项未竟完成的事业,在可见的未来,仍旧是现代化建设的主流基调。但是,在传统发展阶段,人们在理解“经济发展”等话语言辞时,往往误将“经济发展”简约为“物质增长”,从而割裂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需求的同一性,削弱了发展内涵的整体性。这就要求新发展阶段必须兼顾生态保护,通过践行高质量发展战略,有效预防人为割裂发展内涵的整全性。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正是以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向伦理关切,充实了发展本应有的丰富内涵。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提出,是通往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需求。二是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需要。从发展动力的视角来看,任何现代化类型都是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中展开的。就中国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要矛盾日渐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叠加上外部国际竞争态势的渲染,经济建设成为解决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出路。此阶段现代化发展,始终秉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求奠定了强大的经济基础。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例,从1978年的381元到2021年的80976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约为211.5倍,造就经济发展的世界奇迹。然而,在传统发展阶段,由于专注于物质性指标,并构建起相应的治理体系,使得经济建设忽视了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从而滋生出GDP崇拜等非正式行为。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再次发生转向,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因此,为人民谋生态幸福成为走向新的现代化的动力源泉。而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转向突出强调了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因此,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道路,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需要。三是彰显人民理念的价值需要。价值理念作为定型化、系统化的思想观念,能够对社会行为现象产生根本性、持久性影响。在传统发展阶段,现代化建设择取现代社会共有的市场化观念,如效率观,创造了经济增速长期保持在中速以上的世界奇迹。以年均经济增速为例,2010年到2021年世界经济增速年均为2.84%,中国为7.24%,同期约为世界年均增速的1.56倍。市场化观念成为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价值支点。但是,在对市场化观念的推崇下,高消费、高浪费等负向效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显现。现代化本应是与正向社会效应紧密联姻的美好事业。然而,市场化观念对其他社会至善理念的挤兑使得现代化事业发生异化,驱动着现代化背离了正确的前进方向而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表明传统现代化之路是不可持续的。为此,新时代现代化建设必须首先回应“为了谁”的目的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民不仅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更是现代化的享有者。这就要求现代化建设必须秉承人民性理念,其中最重要的是,不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摧残人的生存环境。对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正是奉行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的至善理念,从而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生活需求,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换言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提出,正是践行人民理念的价值需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在反思“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基础上,再构以生命共同体、生态优先、绿色转型为向度的新话语体系,从而走上一条从我国实际出发的现代化之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意蕴丰厚而深刻,表现为不再为单纯的经济增长曲线而欢欣,而是被赋予生存与生态等量齐观、发展与保护协调共进、公益与私利共容衡平等新意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条以生命共同体为前提,以生态优先为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载体,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新型现代化。这一现代化道路,旨在从价值尺度、原则遵循、实践方略等向度实现对工业社会形态的超越,进而推促美丽社会形态建设。当前,经济发展承载着巨大的生态压力,粗放式增长窗口期业已关闭。因此,要想摒弃传统发展方式,关键在于重新审视人与自然这对最为基本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源于自然和善用自然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自然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基础条件。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承认了人类自身及其社会是自然界长期进步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人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自然。恩格斯强调:“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这就说明人类生产活动要以尊重自然为前提,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在继承、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元问题”认知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对人与自然关系规律认知的深化。构建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核心要义。一方面,人在同自然的互动中要善待自然,坚持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观念,积极创造更多的生态财富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社会要培育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倒逼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现“自然革命”,造就“自然人”的养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绿色化、集约化、低碳化置于现代化的核心位置,来抵御野蛮增长对生态系统的侵占,进而增强应对生态风险的能力。为此,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意味着在发展格局上将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在资源利用上把节约集约放在首位,在发展方式上以绿色低碳为主,构成为生态风险防控的基本准则。首先是“生态优先”。与以往党代会报告陈述不同的是,从“突出位置”到“生态优先”转变,一方面,强调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坚持生态保护高于经济发展的理念;另一方面,指出将生态保护寓于高质量发展之中,试图以生态理性为经济发展定边,正确处理好生态价值性与工具性规范的辩证关系。其次是“节约集约”。节约集约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破除资源瓶颈与浪费的根本之策,要求从需求端控制非必要消费,从生产端摒弃粗放式发展,从生活端培育适度风格,从而做到物尽其用、循环生产和健康生活。最后是“绿色低碳”。能源是人类社会存续的重要物质基础与动力来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因此,在经济发展高能耗与生态持续恶化叠加的态势下,必须不断调试能源结构和利用效率,通过“能源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低碳化生产及生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这意味着绿色转型关联到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各环节,能源、运输、产业、技术各领域以及政治、物质和精神生活整个过程。绿色发展作为新时代中国发展的鲜明底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绿色发展,要求在政治领域,推进形成包括建章立制、机构设立、机制构建等在内的绿色发展综合框架,规范绿色产品技术认证体系,成立绿色发展帮扶基金会,扩大绿色公共产品供给,压实绿色发展责任,使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各方的普遍共识。在经济领域,坚决摒弃粗放式发展,加快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的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清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使绿色成为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的连接点。在科技领域,要充加快构建以各类创新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服务设施完备、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让绿色产业、绿色生活有坚实的技术基础。在社会领域,积极培育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健康适度的生活方式,鼓励与提倡绿色生活、低碳生活及绿色消费,进而打造生态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通往高质量发展之路。与传统现代化相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赋予了现代化事业深刻的生态蕴涵,扩展了发展意涵的多元特质,使得发展更具全面性、科学性与合理性,是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的新现代化。生活与生态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历史性命题,人类社会史就是一部反映生活与生态关系的历史。生活与生态的张力归根结底是生活方式的问题,因此,要在发展过程中予以调适。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绿色生活的政治话语频繁出现,凸显了生态与生活平衡关系的重要性。生态系统是美好生活存续的根基,只有将生态与生活提升到共同体高度,才能切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从另一个角度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着生活生态化和生态生活化运动。所谓生活生态化,就是摆脱消费主义,转向一种生态关怀的态度,意味着在生活层面接受自然生命结构给予我们的合理限度,从而形成一种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新生活模式,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生活之道。而生态生活化,就是指通过公园式或庭院化等特有的生态组织方式,寓生态于生活之中,从而在满足人类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同时,让其自身找到在自然界的合理位置。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最终会演化为生态 -生活一体化,有效破除发展主义对发展或生态的狭隘性认知。当今生态危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其根本原因在于“发展主义”的片面增长观。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就是人类经济活动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呈现出对数量增长的迷恋,但生态系统本身的稳定性特质,决定其增长规模的有限性。由于经济工作的成败对政府形象具有重要影响,导致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轻环保重经济的现象,使得生态系统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生态空间也在持续衰退。无边界的经济增长,造成人与自然失衡,进而反噬经济增长的物质积累成果。与此相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强调“整体的”“高质的”“综合的”的发展观,把发展看作是以自然、资源、民族、文化等内在条件为基础,以“生态容量”为边界,从根本上否定过去对发展的狭隘认知,扭转了发展与保护的对立关系。诚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设计要考虑生态容积,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协同共进。这就要求:一方面,这种发展能够在生态环境承载范围内实现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改进;另一方面,此种发展能够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效益水平整体提升。在“发展主义”话语体系下,狭隘增长不仅忽视了私利与公益的区别,而且导致公益事业的衰落。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两者具有了共容衡平的可能性。这就派生出了新的问题:如何在新发展阶段实现公益与私利的共容衡平呢?对此,任何私利行为要想获得持续性,惟有靠对完整意义上的生活质量。所谓完整意义上的生活质量,意指人们不再一味追求物质富足,而是同时享有环境权益。因此,私利行为不能损伤环境公益则成为现代社会达成的普遍共识,环境公益成为社会民众需求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环境公益关系到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具有典型的均享性和平等性。环境公益的均享性意味着环境权益不具有排他性,每个公民个体都能够从公共环境权益中获益,不以竞争性占有为转移。环境公益的平等性则意指公民个体能够获取同等程度的环境权益,不以差异性区分为转移。当然,如果为生态保护而停滞私利行为,则可能不利于文明发展的持续进行,这无疑与生态优先原则背道而驰,这取决于私利行为的紧迫性与最小损害性。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鱼,健全耕地休耕地轮作制度”,这些举措都是对公益与私利共容衡平的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催生了绿色治理基本样式,从而为解构“发展主义”话语体系提供方法论指导。所谓绿色治理,是指通过建章立制,协调政府、社会与公众行为,指引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期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一系列治理行为的统称。绿色治理并非自行运转,需要从理念、制度、主体及方式层面着手,搭建一个高效循环的运作系统,以此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实现。一是坚持系统治理理念。绿色治理只有切实把系统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全过程,才能协同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走上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对此,绿色治理就是打破孤立看待各要素的传统认知方式,将自然元素与经济发展有机统合,编织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不仅营造有利于社会存续的生态家园,而且实现发展与保护的一体化互嵌。基于此,通过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体化发展”等战略,从而形成双向共赢的发展—保护格局。这其中,关键就是将生态优先置于系统观念的核心位置,让生态理性在全面发展过程中发挥滤镜功效,避免绿色治理成为经济增长与利润追逐的话语修饰,而是真正成为 “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溶解剂,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跃迁。二是健全全方位制度体系。健全全方位制度体系能够为绿色治理提供坚实基石。当前,有关绿色治理的强制性、选择性与引导性制度体系已经初步确立。但是,相关制度体系建设的全方位特征不够凸显。所谓全方位特征,意指绿色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全覆盖性,不仅包括治理主体的广泛性、治理领域的全面性、治理过程的完整性,而且囊括制度衔接与协调。就治理主体的广泛性而言,要尽可能统筹城乡与覆盖全民;就治理领域的全面性而言,要涵盖绿色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就治理过程的完整性而言,要构建绿色政策制定、执行、监督与反馈的闭环链条。同时,制度衔接与协调,旨在有效弥合制度间隙,从而确保制度体系建设的协同性与一致性。其中,制度衔接的关键在于治理流程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确保制度之间相互作用不存在冲突,各自进行有效调整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绿色治理目标的实现。三是织密多元主体治理网络。多元主体共治格局并非自然生成,而是要经历一个复杂的协商与信任的过程。从一种回顾的视角来看,“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治理偏好,存在一个严重的 “失误”或缺陷,就是未能把社会力量纳入到绿色治理行动者网络中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对此,我国确立起政府有力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从而更好激发全社会参与绿色治理的积极性。当然,多元主体共治能否形成合力,离不开各主体在绿色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发挥的作用及扮演的角色的明晰性。基于多元共治格局的渐次深入,需要挖掘的着力点是“主体-过程”两个维度上的协同变革,一方面,体现在互惠共生的互构式主体结构,不再局限于政府主导型刺激—反应式管理模式;另一方面体现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驱动过程,不再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凸出治理过程的联动性。四是构造技术治理应用场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但是,技术禀赋对绿色生产生活养成具有两面功效,而最终结果取决于技术治理所坚持的价值导向。在数字化时代下,技术治理通过算法逻辑来实现,从而营造出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特征的应用场景。而所谓应用场景,意指与算法逻辑相适配的治理场景。因此,唯有坚持生态化的价值倾向,技术治理应用场景才能借助数据或信息流及时调整治理焦距,进而充分挖掘绿色增长点,赋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由此可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通过促成“经济之富”与“生态之善”的有机融合,把生态化、现代化、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统一起来并融合为一体,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第三次飞跃。同时,“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在不断解构“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过程中生成的,有效规避了传统现代化“物化”自然的覆辙。对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再构了新发展秩序,是以生命共同体、生态优先、绿色转型为基本向度的发展形态,孕育着生活与生态、发展与保护、公益与私利协同共进的生态意蕴。此外,绿色治理作为对解构“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方法论回应,需要从理念、制度、主体和方式等层面着手构筑其运作系统,进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实现提供进路。
文章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若需引用,请查阅原文。